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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angxing 2010-7-13 16:39

汝州市公安局你为百姓能做什么?

[align=center][align=center][font=黑体][size=18pt]汝州市公安局你为百姓能做什么?[/size][/font][/align][/align][align=center][align=center][font=黑体][size=18pt] [/size][/font][/align][/align][font=仿宋_GB2312][size=14pt]我叫姬卷,男,现年62岁,汉族,住河南省汝州市陵头乡梅庄村四组。妻子王爱叶,女,现年60岁,汉族,儿子姬广勋,现年24岁,汉族,在汝州市政府斜对面经营一家理发店,我儿子为人诚实友善,待人热情,邻里乡亲到市里办事,只要碰面,总是热情打招呼,到理发店理发更是只收成本钱,甚至是分文不收,在亲戚朋友间有极好的口碑,都说这孩子稳重、实在、待人热情!我们一家三口也算是吃喝不愁,其乐融融,是一个和谐安定的幸福农家。[/size][/font]
[font=仿宋_GB2312][size=14pt]然而不幸如晴天霹雳于2009年8月5日那个无情的夜晚降临到我们这个毫无准备家庭的头上。[/size][/font]
[font=仿宋_GB2312][size=14pt]2009[/size][/font][font=仿宋_GB2312][size=14pt]年8月5日[/size][/font][font=仿宋_GB2312][size=14pt]晚,我儿子被歹徒吊死在他经营的理发店的内室中,并将理发店的财物洗劫一空,其状惨不忍睹,无以言表,悲痛之情不可名状。随即我们向汝州市公安局报了案,汝州市公安局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,并于8月6日上午在我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我儿子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检查。结果为自缢身亡,而非他杀!我们对这一极不合理的荒谬结果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,这分明是混淆是非,歪曲事实,用本应公正威严的法律工具扰乱司法秩序,侵犯一个公民应有的、最基本的宪法权利——生活权和平等权,这是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极大亵渎![/size][/font]
[font=仿宋_GB2312][size=14pt]首先,案发当晚我儿子有几个同村朋友找他玩,据事后一个在场的当事人(同村我儿的朋友)说:重大犯罪嫌疑是宋增伟,他当晚是找我儿子借钱。我儿子说近期经济紧张,不能借给宋增伟钱,宋增伟因此十分不高兴,遂于我儿子发生口解,抢夺我儿子的手机,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,并最终将我儿子打死,并制造出自杀身亡的假象,宋增伟本人有犯罪前科且有较大主观恶性,屡教不改,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,刑满释放后,不思悔改,又多次盗窃。其次,宋增伟多次盗窃却未被绳之以法,据称是由于其背后有靠山,有“后台”,在平顶山市和汝州市都有人替他开脱。此人一向无视法纪,横行霸道,用他自己的话说:“打死你一个平民百姓就像踩死一只蚂蚁,没有啥大不了的事情,还能摆不平。”再次,宋增伟有犯罪动机,宋多次找我儿子以借钱为名试图敲诈未果,遂怀恨在心,便起了杀人报复的邪念,终酿成这桩残忍的故意杀人案。最后,案发现场有诸多疑点,比如我儿子上吊时脚下的凳子并没有蹬反在地,而是完好的摆在我儿子脚下,再者现场还有带血的毛巾,这与正常上吊有明显的不同。[/size][/font]
[font=仿宋_GB2312][size=14pt]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方针,然而面对这桩事实清楚,手段残忍,对鲜活生命随意剥夺的让人瞠目结舌的杀人案,公安机关对此熟视无睹,距案发已以有快一年的时间了,凶手仍然逍遥法处。面对自己痛失亲子的伤痛,我们四处上访,希望还我儿子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。我于2009年10月上访到汝州市信访局,信访局长赵三壮对此事颇为重视,多次催促汝州市公安及相关部门重新办理此案,但是最终无果而终,之后我又上访到河南省公安厅,公安厅领导指示我们到当地解决,无奈我们于2009年11月18日上访到北京,将材料递交到公安部,公安部的答复是:“回去解决,若不解决再来。”之后,我们在中南海新华门门口被汝州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尚高杰劝回,并当场承诺我们:“回去一定解决。”但是过了很长时间依然杳无音信,于是,我们于一个月以后又再次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,结果又被尚高杰带回。[/size][/font]
[font=仿宋_GB2312][size=14pt]鉴于此,我们依然相信世间自有公道,我再次上访,恳求上级领导能用法律武器惩恶扬善,维护公平正义,还我儿子生命的尊严,给予老百姓最起码的人权保障,这也是当前创建和谐社会,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基本的要求![/size][/font]
[font=仿宋_GB2312][size=14pt]我恳请:1、公安机关秉公执法,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,对案发现场的诸多终点和尸体结果给予公正合理的答复;2、我的儿子是我们家中唯一的孩子,我们身在农村,靠种地为主生,无任何其经济来源,目前我们老两口又年老多病,老年丧子,我们晚年生活怎么解决!另外,儿子经营的理发店所受损失出谁来赔偿?总之,要求有关司法部门给予足够合理的经济损害赔偿判决,还我儿子一个公道,给司法一方净土。[/size][/font]
[font=仿宋_GB2312][size=14pt]此信息真实:15836933537
姬女士[/size][/font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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